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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公司是经江西省商务厅(原内贸办)审查批准并核发《拍卖经营许可证》、被江西省商务厅指定为“公物拍卖企业”的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。
本公司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、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单位,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,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的会员单位。公司拥有国家注册拍卖师、律师、房地产评估师、会计师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。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、规范的业务程序、广泛的客户资源以及丰富的拍卖成功经验。


  公司是新余市拍卖行业的先行者。它敲响了人民法院执行财产第一槌、敲响了全市罚没公物第一槌、敲响了破产企业资产拍卖第一槌。公司拍卖业务已涉及改制企业资产的拍卖以及租赁权、经营权、债权等无形资产的拍卖,房地产及机器设备的拍卖是公司的业务强项。至今共举行拍卖会300余场,标的额达十多亿元。


  钢城拍卖公司特别注重企业自身的规范运做和社会形象,对每一场拍卖会都严格按《拍卖法》及有关法规操做,做到对委托人负责、对竞买人负责、对买受人负责。公司拥有自己的网站和电子信箱,拥有较高的执业理论水平、精湛的执业技艺以及高效的工作质量,正朝着规范化、专业化、电子化方向发展。


  我们期望您的光临和支持﹗
  本公司接受委托,承办下列拍卖业务:
  1、全市各行政、执法部门依法收缴的物品,充抵税款、规费、债款、罚款的物品和追回赃物、无主物品等公物的公开拍卖;
  2、各企、事业单位、团体及个人的动产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委托拍卖;各企、事业单位、团体的整体产权的委托拍卖。
  3、人民法院、检察院等司法部门执行物品的委托拍卖;
  4、破产企业资产的委托拍卖;
  5、企事业单位、团体及个人的商标权、著作权、广告发布权、冠名权、租赁权、经营权、开发权等无形资产的委托拍卖;
  6、提供拍卖业务的咨询服务。
 
 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。公司业务范围面向全省乃至全国。